胡敌
主要成就:建立了县总工会、农民协会、妇女协会、商民协会等
1913年,胡敌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宜都县高等小学,1916年又考入北京法政大学学习。此间,他积极投入“五四”学生爱国运动,政治思想逐渐成熟。他坚持在京半工半读,广泛接触群众,了解群众,了解社会,一面寻求革命真理,接受马列先进思想,一面在工人中传播先进思想。
1921年,胡敌大学毕业时,引起了当局的注意,于年底回到宜都。回乡后,他积极主动地深入群众中,进行革命活动。1923年2月,他再次去北京,结识了张国焘及其他一些共产党人,同年7月加入了中国共产党。
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,胡敌奉命由武汉返回宜都,以教书为掩护,进行秘密活动。为传播新思想,宣传新文化,他动员家里卖了六十石课的田地,作为办学经费,将拖溪私塾改办为冠英小学。开设新的课程,改革旧的教育办法,对穷苦人家的子弟免收学费。
1926年9月,中共宜都支部建立,胡敌任书记。随后,他组织建立了县总工会、农民协会、妇女协会、商民协会等,广泛发动群众,参加革命斗争。为了开展活动,他动员其妻将陪嫁的首饰变卖,作为活动经费。1927年春,中共宜都县委成立,每天前来控告土豪劣绅不法行为和暴行的人络绎不绝。胡敌又专门成立了惩办土豪劣绅委员会,对欺压百姓、搜刮民财的豪绅进行严厉的打击。
1927年“四·一二”反革命政变后,国民革命军独立十四师夏斗寅率部叛变革命,驻宜都的该部所属连,与宜都土豪劣绅相勾结,大肆逮捕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,胡敌等一批革命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落入敌手,遭到严刑拷打,游街示众。1928年7月15日,胡敌、罗光翟、江崇本(均为中共宜都县委成员)被叛军杨森部属杀害,三人埋于一坑。胡敌牺牲时,年仅30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