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关,大王庄发生了一件大事:到广东打工的王百顺打官司赢得了二十多万元的工伤赔偿。消息传到镇法庭张法官的耳朵里时,老张正在集市上抓小猪崽子。听说王百凤、王百顺姐弟俩在广东赢了官司,还获得二十多万元的工伤赔偿,老张也赶了回来,挤在电视机前看个究竟。 没几天功夫,百凤带着半身瘫痪的弟弟百顺,和支付完医疗费、偿还完欠款后剩下的十二万块钱,踏着积雪回到了家。尽管兄弟半身残疾,但手上有十二万块钱的赔偿款,百凤还是乐呵呵地忙着过年。百凤的这种乐随着镇上出现一个叫冯昆仑的外地人而冻僵在脸上。 冯昆仑是百凤、百顺姐弟俩在广东打赢官司的辩护律师。按照代理前的协议规定,冯昆仑应该获得胜诉后诉讼标的百分之二十、也就是四万块钱的代理费,可谁想百凤姐弟俩拿了钱掉头就跑。为此,冯昆仑把百凤告上了法庭。别看老张是个法官,但他打心眼里不愿乡亲们打官司。因为在老张看来,乡里乡亲的打官司,又伤感情又费钱。 不愿乡亲们打官司,那是老张一厢情愿的事,如今冯昆仑把百凤诉上了法庭,老张就得立案。在苦口婆心没能做下冯昆仑的工作,老张立案,而且为了照顾百顺,庭审就在百顺的炕头进行。面对冯昆仑确凿的举证,百凤就三个字“不给他”,至于理由,百凤说:“良心就是理由,在俺们这一亩三分地上,还能让他把钱给拿走?”。 百凤是个农村妇女,缺少法律知识,但老张是法官,尽管他也曾在情理与法律的交集地带有过犹豫,但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,老张还是依法判冯昆仑胜诉。老张判冯昆仑胜诉,百凤拉着弟弟跑了。当法警准备强制执行,封百顺的三间新房时,老张从广东阳文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得到启发。 大年三十,老张带着冯昆仑来到百凤家,说出了自己的想法:根据广东阳文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书规定,百顺尚未发生的治疗费用原用工企业仍然有支付赔偿的责任。老张做通百凤的工作,支付冯昆仑的诉讼代理费,然后继续请冯昆仑做代理人,到广东打官司,申要百顺往后的治疗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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